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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B版:书香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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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我的“第四餐”

文/周莹

小时候,我便喜欢读书。那时候,家里有一本《增广贤文》,书页都被我翻烂了。其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世间万般皆下品,思量惟有读书高”。从那时起,我便爱上了阅读和收藏书籍。

我认为书籍是最有价值的物品,它能带给我精神的愉悦和心灵的满足。多年以后,因为热爱阅读,我走上了写作之路,真如苏联作家乌皮特所言:“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

我的启蒙读物是一本没有封面的《女娲补天》,因为这个故事,我成了“故事王”。我不仅把它讲给弟弟妹妹们听,还讲给同学们听。同学们既羡慕又奇怪我怎么知道女娲的故事,我自豪地告诉他们:“因为我读了书呀!”于是,那本《女娲补天》便在同学们之间传阅开来,至今未归。

自作主张把家里的书借给同学们传阅的那一年,我上小学四年级,是语文课代表。我的作文是全班同学中写得最好的,篇篇都是范文。班主任总会拿着我的作文本,站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读给大家听。所以,我阅读,我快乐;我快乐,我写作。阅读与写作,成了我童年的乐趣之一。

小时候,邻居家的男主人是一位干部,他家每年都会订阅一些杂志和报纸。为了读到那些杂志和报纸,我常割些新鲜的猪草去换阅他家新到的杂志。

“杂志可以借给你,但是不能弄坏了。”女邻居把崭新的杂志递给我时,总不忘叮嘱几句。

“不会的,不会的。我保证。”

“看完了要马上归还!”

“一定,一定。”我把杂志抱在怀里,生怕再被她讨回去。

“记得不能再借给别人了,否则以后你拿猪草来我也不和你换!”女邻居又补充道。

我又是满口答应。只要她愿意把新杂志借给我,我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捧着杂志回家时,遇到几个村人,他们都说我傻,我却不觉得,他家订杂志花了钱,我割猪草花了力气——等价交换,很公平。而且,用自己的劳动换来喜欢的杂志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经济落后的边远乡村,能看到当时正在发行的杂志,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啊!怎么会是傻呢?

如果说梦想是一粒种子,那么家庭就是一片土壤。种子埋在土壤里,想发芽、抽叶、开花、结果都需要有人精心培育。那么,培育我的人就是我的父亲。

初夏,我躲在自家玉米地中央,坐在大石头上读书。看得入迷时,父亲忽然来了。

“怎么躲在这里看书?”父亲问道。

惊慌中,我一抬头,与父亲温柔的眼神相遇,心里瞬间平静下来:“这里安静……”

“去院子里的大树下读吧,那里有风吹,比这里凉快。”父亲对我说。

我站起来,合上书本,幼稚地问父亲:“真的有人会写书吗?”

“当然。写书的人叫‘作家’。”父亲轻言细语地说。

“我长大了也要写书,也要当作家。”我坚定地说道。

父亲笑了:“好啊!当作家很好,写书也很好。那咱现在就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才能写书。写书的人,都很有水平。我这辈子,很敬佩两种职业的人——作家和记者,他们都是用笔杆子说话的人。”此时,我遥远而又伟大的梦想似乎离我更近了。

从那以后,阅读彻底变成了我的习惯,也成了我最大的爱好。这个习惯和爱好,一直延续至今。几十年来,我每天坚持阅读。除了一日三餐,阅读成了我的“第四餐”。没有“第四餐”的营养,我的心灵将会杂草丛生,荒芜一片。因为有了这“第四餐”,我才觉得每一天的日子都是新鲜而又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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