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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沼派出所救助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护珍稀野生动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是公安民警肩负的重要职责。近日,奈曼旗公安局兴隆沼森林公安派出所联合林场、水库工作人员,暖心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秃鹫,用行动守护野生动物。

近日,兴隆沼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包某求助,其在明仁苏木包特高营子嘎查田间劳作时,发现一只受伤的大型野生鸟类,无法正常飞行,急需专业救助。

警情就是命令,救助刻不容缓。接到求助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孟家段水库工作人员,携带专业防护工具赶赴现场。经工作人员仔细辨认,确认这只受伤鸟类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秃鹫。

现场检查发现,这只秃鹫精神萎靡、状态较差,双爪存在明显外伤,疑似撞击围栏导致受伤,已丧失飞行能力。为避免秃鹫遭受惊扰或受到二次伤害,工作人员迅速划定防护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众人小心翼翼将秃鹫转移至透气转运箱内,对其体表伤口进行简易清洁处理,做好临时救护。

随后,民警与工作人员一同将秃鹫移送至孟家段水库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全面体检与专业化治疗。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将持续观察秃鹫身体状况,开展针对性养护治疗,待其伤势痊愈、体能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适时放归大自然。

此次成功救助,是警民携手、多部门联动协作的生动写照。群众主动上报、民警快速处置、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充分体现了辖区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也彰显了多方合力守护生态资源的责任与担当。(曼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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