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B版:理论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依托数字平台 助力农牧民增收致富

□范悦 燕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这一重要论述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数字平台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正成为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之一。以数字平台赋能农牧民增收,既是积极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的实践要求,也是培育和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数字背景下农牧民增收的现实困境

在现有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农牧民增收仍面临三重门槛制约。一是接入门槛方面,对于地广人稀的边疆民族地区,网络覆盖和冷链物流短板突出,田间物联网监测设备布局不足,城乡“数字鸿沟”依然明显。二是应用门槛方面,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老百姓普遍存在认知隔阂和畏难情绪,尤其是中老年群体和蒙古族群众,对平台软件应用能力不足,本土数字人才匮乏。三是价值转化门槛方面,数字赋能本地特色产业还停留在浅层,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价值未能充分释放。

数字平台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作用机理

数字平台赋能农牧民增收的本质是数字技术通过重塑信息传递、资源配置与价值分配机制,破除“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困境。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行动”,为数字平台促农增收提供了顶层政策支撑。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强调以信息化手段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提出开展“数据要素×现代农业”行动,推动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这些顶层设计清晰揭示了数字平台赋能农牧民增收的路径逻辑。即数字平台能够发挥网络外部性和规模经济效应,降低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同时其赋能效果取决于接入门槛、应用门槛和价值转化门槛的依次突破。

数字平台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实践路径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突破“接入门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提出“村村通5G、户户享千兆”目标。为此,要加快推动光纤网络和5G向偏远苏木、嘎查延伸。依托各领域现有数据中心,建设区域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逐渐完善农畜产品冷链仓储、智慧物流体系,布局田间物联网监测设备,汇聚种养、市场、气象等数据,为精准种养和产销预警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提升农牧民数字素养,突破“应用门槛”。按照农业农村部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因人施教设计针对性双语培训课程,涵盖电商平台操作、短视频制作、智慧牧场管理软件等实用技能。此外,《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部署的“十万数字新农人”培训工程为培育本土数字人才提供了政策抓手,通过政策吸引返乡青年、大学生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领头雁”,以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牧民学习应用新技术。

推动数字平台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突破“价值转化门槛”。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推动农牧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牧业,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这就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性特色农畜产品,打造数字交易溯源平台,整合生产、质检、物流、销售全链条数据中心,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产品全程溯源,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这也是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农业生产数智化场景”的实践范式。同时深挖传统非遗资源,借助直播电商和短视频IP发掘品牌价值,构建“手工艺人IP+故事化内容+定制化服务”的营销矩阵,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

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完善政策支持与多元协同机制。一方面,通过专项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降低农牧民数字设备使用门槛,并依托绿电协同发展契机,建立农牧业数据要素确权、流转与价值量化机制,推动数据资产化赋能产业链增值;另一方面,搭建“政府引导、平台支撑、村集体组织、农牧户参与”的会议协调机制,明确数据收益共享比例与平台规则共治流程。由此将数字平台红利切实转化为农牧民生产效率提升、数据资产分红、平台服务创收的多领域收入增长,并形成可持续协同模式。

(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党校一体化项目课题:数字技术拓宽边疆民族地区农牧民增收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5YTHE03;作者单位: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党校 )

版权所有 ©2022 通辽日报 蒙ICP备 1020019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