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B版:老年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何玲玲:法理与爱心相融的守护者

□崔少轩

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何玲玲,把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真挚关爱融入法理中认真履职,以专业素养筑牢法治防线,用温暖爱心守护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成为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法治引路人”与“温暖守护者”。

何玲玲以她所在的未检办案团队打造“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法润娜荷芽·携手护未来” 等特色普法品牌,深入校园开展巡讲近 70 场次。内容聚焦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欺凌、民族团结进步等。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方式,让法律知识潜移默化扎根青少年心中。为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普法目标,何玲玲不断延伸普法触角,从校园走向社区、乡村,重点关注乡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10余场次。同时,她还对基层妇联干部、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讲2次,解读“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推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共治的大好局面。

何玲玲始终对困境青少年倾注格外关怀,用爱心为他们驱散心中的阴霾,用行动点燃他们对人生的新希望。她结合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深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状况、生活困境与心理状态,主动走进社区、乡村,走访慰问困境青少年家庭。无论是家庭困难、父母服刑的孩子,还是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她都一一记挂在心,不仅为他们送去物质帮扶,更注重精神关怀,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开展心理疏导,会同学校老师为这些孩子提供学业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走出困境,重拾对生活和未来的信心。在办理一起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后,她第一时间联动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为被害人指定监护人,彻底解决其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难题,用检察温度为孩子撑起人生的保护伞。

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一个个生活在困境中的孩子,让何玲玲深知关心下一代工作联动协作的重要性,为此她积极推动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她牵头推动检察院与教育、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法治教育、关爱帮扶、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职责,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发力。在关爱困境青少年工作中,她与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整合帮扶资源,为孩子们提供生活救助、心理疏导、学业支持等全方位服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与学校、社区联动,开展矫治教育、行为引导,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

何玲玲以一名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在关工委岗位上默默耕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守护正义,用爱心温暖童心。她说:将继续坚守初心,用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前行之路,用真情实意呵护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 ©2022 通辽日报 蒙ICP备 1020019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