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鲁县档案馆浩瀚的馆藏中,一份编号“军字第025号”的军属证明书静静诉说着红色岁月里的历史往昔。
这份1948年6月由东北民主联军(后改编为东北野战军)第六师五位首长联合签发的证书,以工整的竖排繁体字记录着:“兹有本部刘冲系热河省开鲁县崇仁区人,于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六日参加我十六团二营部工作,特此证明。望该地各级民主政府、军属优待团体,根据东北政委会优待军属条例之规定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予以优待为荷!”寥寥数语,不仅勾勒出一名普通战士的从军轨迹,更成为解放战争时期军民关系的鲜活见证。
彼时正值土地改革高潮,农民分得土地后,参军保田运动席卷乡野。
刘冲的入伍,正是这一时期农民为守护革命果实而投身革命,体现了“人民军队为人民”的军民鱼水情。
这份泛黄的军属证明书编号规范,内容简单,但军人信息、家属关系、发证单位等核心要素均已具备,体现了战时政权对军属权益的制度保障雏形,印证了解放区军属认证的规范化。更为研究解放战争时期地方治理、兵役制度及社会动员提供了珍贵档案素材。证明书中早已消失的“热河省开鲁县”的行政区划名称,也成为历史地理变迁的又一个实证。
(金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