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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税务部门 为企业创新再助力

本报讯(通讯员 方芳 李彬 记者 张琪) 今年第四季度,国家实施三项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市税务部门紧锣密鼓落实政策,为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在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铝产品加工生产线正在有序运转。“我们原打算明年购置一批机器设备,税务人员通过电话解读了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收优惠新政策之后,我们决定提前购买,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钱。”企业财务负责人徐云峰表示。

自2018年以来,该企业每年研发费用投入都在3亿元以上,已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44亿元,企业税收负担正以“看得见”的速度和规模降低,研发创新的路子越走越宽。

据悉,到今年12月31日,国家实施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有三项,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李彬介绍: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二是在今年第四季度,对现行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统一提高扣除比例到100%;三是对企业出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100%扣除。

在政策激励之下,企业纷纷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进行设备更新,以税收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新动力。通辽市绿云信息有限公司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年,我们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其中少不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5年的50%,到2017年的75%,再到今年的100%,为我们持续投入研发创新松了绑,也对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财务负责人张海英说。

市税务部门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加大落实三项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政策力度,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简化流程便利企业申报,建立电子台账跟踪问效,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快创新步伐,用税收“减法”换取创新动能“加法”,更好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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