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佳瑞
从江南水乡到辽阔草原,“枫桥经验”历经六十载风雨弥新,离不开一代代基层治理者因地因时的守正创新。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立足广袤农村牧区实际,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理念深植于田间地头,创新探索“法庭+派出所”工作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草原特色的善治之路。
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群众诉讼不便,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坚持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摒弃坐等办案模式,主动下沉生产一线,严格落实“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工作要求。纠纷处置中,民警第一时间稳控现场,法官打破庭审排期限制,直奔纠纷源头,在田间地头搭建调解平台。依靠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实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让司法温暖直达草原深处。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创新构建“法庭+派出所”联调联动机制,实现力量攥指成拳。对涉诉案件,法庭未机械推进庭审,而是灵活运用诉调对接,将调解融入诉讼全流程。春耕土地纠纷案中,民警靠前安抚情绪、化解心结,法官释法明理、厘清权责,刚柔并济促成纠纷化解。在法官与民警见证下,两人在地头握手言和,诉至法庭的纠纷在开庭前烟消云散。
“枫桥经验”的精髓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在此基础上创新“释法明理+利益分析”双轨工作法,把大道理变成群众听得懂的“明白账”。调解时,法官为双方细算三笔账:一算诉讼经济账(打官司的费用可能比一季收成还高);二算时间成本账(漫长审判周期让田地撂荒无人能赔);三算人际关系账(赢了官司伤了和气,裂痕会代代相传)。三笔账算清,双方从“争一口气”转为“算一笔账”,主动选择撤诉和解。“枫桥经验”所倡导的“自治为基”,在此刻得到最真切的体现——群众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主动成为自身权益的理性计算者。
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警法联动机制,正是这一理念在农村牧区的生动注解。派出所负责现场稳控,法官聚焦定分止争,村委会跟进履约监督,构建“前方稳控、中台调解、后方保障”的闭环治理链条。下一步,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将持续推动联调联动,从个案协作走向机制化运行,建机制、搭平台、强队伍,让矛盾在基层发现、基层化解、基层清零。
乌力吉木仁人民法庭“法庭+派出所”联动解纷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将先进治理理念根植于农村牧区的地域土壤,从春耕秋收的生产规律、邻里守望的人际纽带出发,才能让矛盾就地化解的种子生根发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厚植基层善治根基,草原上的“枫桥经验”必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