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全面推进,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应办未办”问题逐步凸显,科左后旗委、旗政府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聚焦机制建设,对信访复查工作流程进行深度改革。在充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经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科左后旗信访复查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的正式实行,提升了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变“照单全收”为“依法分类”。《办法》中明确要求各机关单位、苏木镇场(社区服务中心)深入推进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严格将应属于导入司法程序、政法部门相应法律程序、仲裁程序、党员申诉或申请复审程序、特定行政程序、行政履职程序的案件剥离开来,不再由旗人民政府出具复查意见。
变“领导签字”为“领导包案”。《办法》明确了处级领导包案责任,事权部门或所属地区确定一名包案处级领导担任复查工作组组长,召集相关单位组建复查工作组,开展案件复查工作。待复查工作结束,工作组成员形成初步意见后,将调查报告交包案领导审阅,合格后再由旗政府办公室校对审核,正式行文出具复查意见。
变“信访牵头”为“全员参与”。复查工作组由32个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派员组成,其中旗政府办公室、旗公安局、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司法局承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改变了以往信访部门“单打独斗”的状态,同时有效避免了复查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不足等问题,充分保证了复查工作的客观性、合法性。
自今年8月底《办法》实施以来,已累计以“一案一专班”模式开展信访复查工作11件次,全旗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刘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