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结实 李旭明)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此次听证会遴选了来自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社区、中小学、学生家长、立法专家顾问等部门单位的25位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从校外托管机构的概念及与“小饭桌”是否存在区别、政府及其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开办校外托管机构的准入条件和具体要求、学校和校外托管机构的职责义务、禁止性行为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辩论。大家踊跃发言,相关部门对部分问题进行了现场回应。
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立法听证会的要求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加以认真研究,并形成听证报告,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统一审议后印发人大常委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