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飞 通讯员 陈景会) 近年来,奈曼旗委政法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围绕领导管理政法队伍职责使命,系统谋划推进,探索创新机制,着力增强党委的领导力、组织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创新“协管”机制添动力。在政法干部“协管”工作中,注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做到协管不主管、主动不被动、到位不越位。联合旗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奈曼旗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干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干部协管,从制度层面明晰研判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考察考核政法各单位旗管干部、评定科级干部考核等次、干警职级晋升等“协管”范围及方式,切实把好人员动议关、征求意见关、任用考察关。“协管”办法实施后,旗委政法委先后19次参与考察工作,提出的用人建议均被采纳。
建立“协作”制度聚合力。为推动政法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旗委政法委与旗委巡察办联合制定出台《政治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制度》。通过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工作协调等制度,共同研判政法各单位政治生态,双向通报政法队伍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等共性问题,综合运用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执法检查和巡察机构巡察监督成果,切实发挥政治监督标本兼治作用,有效促进政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管理办法激活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创设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后,奈曼旗围绕如何选优配强用好政法委员队伍,健全完善《奈曼旗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管理办法》,切实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办法从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专业标准、廉洁自律四个方面对苏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选拔配备标准进行明确,列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治理等9大职责清单,规定请示汇报、工作例会等5项制度,形成了上下贯通、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办法还明确了述职考核等程序办法,激励基层政法委员主动担当善为。自配备苏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后,该旗先后有4个嘎查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个嘎查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5个嘎查村被评为“自治区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政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真正实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