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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本报记者 王利平

7月以来,我市多地陆续出现短时强降雨。多轮降雨直接或间接造成科左后旗、科左中旗等地镇街农作物过水受灾、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应对灾情,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困难群体,积极研判应对,共克时艰,切实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积极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抗洪救灾相关工作,坚决兜实兜牢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力服务全市防汛救灾和社会稳定大局。

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开展受灾群众情况摸排

灾情就是命令,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分赴受灾旗县,走访慰问重点困难群体,实地查看困难群众农作物过水受灾、房屋受损及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情况,并对群众提出的具体困难现场办公、及时解决。

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聚焦重点困难群体,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作用,及时组织镇街民政办、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第三方等力量全面摸排受水灾影响困难群众有关情况,并特别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重点困难群体,切实做到“全面核查、如实统计、因户施策”,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8月10日,全市民政系统因水灾累计开展摸排10.73万人次。

靶向施救施助,用好用足各项救助保障措施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分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临时救助金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确保遭灾地区困难群众吃饱住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持续深入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连续两年遭受水灾困难家庭生产自救情况,预估各类次生灾害风险,综合考虑受灾家庭财产损失情况,尤其重点关注已脱贫人口、重点监测对象、失能或半失能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重残“单人户”、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应助尽助”。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重要作用,及时启动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家庭,第一时间跟进临时救助措施。急难情况给予“先行救助”,后补齐有关手续,特殊情况执行“一事一议”,全力提高救助时效性。

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公示并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强化电话值守,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办理救助。

聚焦特殊群体,确保灾害天气基本生活有保障

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政策,通过“电话+实地”形式组织走访探视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重点了解其基本生活情况,切实强化对照料护理服务落实情况和照料护理费发放的监管,确保“应养尽养”。

及时协助解决困境儿童、留守空巢老人基本生活困难,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倡导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抗涝救灾。指导受灾旗县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向辖区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凝聚社会力量抗击水灾内涝。

据最新统计,全市困难群众因水灾拟纳入低保保障878人,拟纳入特困供养30人,拟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管理600人,拟需要投入救助资金190.68万元。已实施临时救助328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5.35万元。拟实施临时救助13110人次,拟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10万元。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及时跟进本次局地水灾有关情况,加大主动发现力度,用实用足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对接会商,注重多部门协作,确保受灾旗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充分、救助到位。”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勇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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