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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成立全市 首家旅游巡回法庭

本报讯(通讯员 萨仁格日乐 记者 卓琳)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库伦旗法院成立全市首家“旅游巡回法庭”,创新构建旅游纠纷诉调解纷新机制,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建立旅游纠纷多部门联动机制。旅游巡回法庭与旗文旅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司法局、旗公安局协调对接,联合制定《关于构建旅游纠纷联动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闪调”机制,矛盾纠纷“足不出景区”。依托“一就三快”工作法开展涉旅游纠纷调处。“一就”为“就地调解”。发现涉旅纠纷线索后,旅游巡回法庭将人民特邀调解员和法官一并派驻纠纷现场,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三快”为“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司法程序,由立案法官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地立案。在审判阶段,由专业旅游审判团队负责审理,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将审限压缩至20天以内,实现快速审理。在执行阶段为涉旅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坚持“司法办案+实时普法”模式,广泛开展“送法进景区”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旅游纠纷等问题,进行现场普法宣传,为游客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与服务。定期为旅游经营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及专项法治体检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帮助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树立依法治旅、依法兴旅观念。

自成立旅游巡回法庭以来,旅游纠纷案件平均调解周期缩短至3天,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0天;旅游纠纷案件同比下降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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