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健) 10月9日,我市举行“通辽这十年”——通辽市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新闻发布会·人社局和民政局专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和民政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就社会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就业重点,夯实保障基础,强化人事人才支撑,着力推进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实效。其中,在促就业、助创业等方面不断延续、扩展和充实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平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动态保持在4.5%以内,连续十年保持低于自治区控制目标;十年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36.3万人增长到176万人,同比增长384.8%,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从14.94亿元增长到71.39亿元,同比增长377.84%,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从每月1876元到每月2586元,增长了37.8%。同时,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质效,构建了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体系,集聚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效融入和推动通辽经济社会发展。此外,2016年以来,我市共化解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1041件,为11937名农牧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9723.6万元。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32件,结案20112件,结案率为99.9%,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76亿元。
全市民政系统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加强党的建设、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其中,我市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全市各旗县市区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全部高于同期扶贫标准,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实现了“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目标;城市、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较2011年末分别增长81%和120%,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有效发挥,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升。17万城乡低保、1.2万特困人员、4.2万困难残疾人、4万重度残疾人、1.5万临时救助对象、364名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1402人次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十年来,养老服务业投入资金达8亿元,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09所,养老床位近6500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79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人数大幅提升,志愿服务队伍1341支,注册志愿者2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