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已于2022年8月30日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