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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通辽市 住宅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 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 李结实 张绍轩)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通辽市住宅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广纳建言,为地方专项立法精准“把脉”,以法治力量守护居民群众“家门口”的用电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供电公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物业企业代表、立法专家顾问、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等20人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程志峰介绍了《条例》草案的立法必要性及相关立法程序开展情况,20位听证陈述人围绕《条例》适用范围、用电设施建设标准、安全管护责任划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机制、法律责任界定、特殊区域用电安全防护等10个方面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和观点,并就有关问题展开辩论。

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听证会上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立法更好体现民情、汇聚民智、惠及民生,为我市住宅小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守护居民群众平安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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