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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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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通辽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4年度决算分析报告、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计划、2025年度预算报告及需要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等。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调整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存量交易自住住房提取频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线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调剂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匹配资金等。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接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设9个科(室),8个服务部,从业人员165人,其中在编120人,非在编4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32家,净增单位156家;新开户人数1.76万人,净增人数-0.37万人;实缴单位4,232家,实缴人数22.23万人,缴存额46.8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3%、-1.65%、8%。2025年末,缴存总额464.6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2%;缴存余额192.96亿元,同比增长8.2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图1:2024年与2025年实缴情况

图2:2024年与2025年累计缴存情况

(二)提取:2025年,6.69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24亿元,同比下降2.0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79%,比上年减少7.0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71.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7%。

图3:2024年与2025年提取情况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高层次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贷150万—2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现行贷款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3万笔17.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4%、8.98%。

图4:2024年与2025年贷款发放情况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7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84万笔303.46亿元,贷款余额82.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64%、6.11%、0.9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2.58%,比上年末减少3.0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图5:2024年与2025年累计贷款发放情况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99笔7,420.0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3,490.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989.1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0.2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97.60亿元,协定存款12.6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3,875.30万元,同比增长0.09%。其中,存款利息20,030.8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3,826.13万元,其他18.3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8,711.52万元,同比增长7.33%。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8,001.2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8.20万元,其他472.0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5,163.78万元,同比下降11.24%。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887.0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76.77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887.01万元。上缴财政2024年度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615.30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63.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295.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824.26万元,同比下降6.08%。其中,人员经费2,159.18万元,公用经费84.23万元,专项经费580.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243.82万元,不良率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63.32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收回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2.16%,非企业单位占57.64%,灵活就业人员占0.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9.45%,非企业单位占39.65%,灵活就业人员占0.9%。

图6:2025年缴存人按单位性质分类

图7:2025年新开户缴存人按单位性质分类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6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8.62%,租赁住房占3.29%,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占20.3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3.4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67%。

图8:202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按提取原因分类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53.9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69%,比上年末减少0.95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6.71%,购买二手房占33.2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其他占0.00%。

图9:20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所购房屋性质分类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7.21%,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2.7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0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1.45%,30岁-40岁(含)占39.74%,40岁-50岁(含)占14.63%,50岁以上占4.1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3.9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6.07%。

图10:20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借款人年龄分类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90%,比上年增加0.9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和新调入职工首月工资。2025年度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不得高于按照通辽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通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1,271元”计算的月平均工资8,439元的3倍,即25,31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76元。

(2)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2310元;开鲁县、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2250元。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调整购房提取频次,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为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次数限制,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即可。

(2)调整租房提取时间间隔,租房提取可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最高提取频次为每年12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度不超过公积金缴存地年提取上限。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集成签字系统上线应用。已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全量业务类型部署至集成签字系统,相关电子设备已发放至各服务部及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并处于试运行阶段。该项举措为下一步全面实现提取业务档案无纸化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拓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渠道。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存业务,该项服务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线上开户办理,大幅度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度,同时也为进一步拓宽缴存覆盖范围开辟了新渠道。

3.“智能客服”推动服务升级。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通辽分行联合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智能客服”上线运行,通过“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为缴存人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线上咨询服务,精准解答政策及业务流程,实现“秒级”回复,破解传统咨询受工作时间限制、电话占线的难题,让服务“永不掉线”。

4.服务设施功能持续拓展。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旗舰店自助终端机新增提前还本、提前结清等5项业务,累计上线应用8项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三)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个转企事项落地见效。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等事项的“一次申请、一次办理”,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群众办事效能。

2.商业银行系统对接稳步推进。已完成与内蒙古、邮储、工、农、建等五家银行的系统对接,共享信息可用于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公积金业务,充分发挥信息共享优势,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3.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取得进展。持续推进与市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对接工作,积极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部分地区实现公积金贷款在线抵押登记“无纸化”“一件事”协同办理。

4.数据质量持续提升。自建数据质量提升项目(二期),对现有业务数据结构开展全域评估检测,同时整合住建部检核工具规则,完善数据质量规则模型,构建数据“采集—检核—整改—追溯”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 2025年4月,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2. 2025年10月,中心成功入选首届全国住房公积金智库联盟成员单位,在全国住房公积金智库联盟成立暨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分享通辽经验。

3. 2025年11月,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杨旗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表彰为“全区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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