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永娜
“以前选托管机构,就怕环境不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在有了专门条例,我们家长心里踏实多了!”2025年10月底,市民王丽翻看刚施行的《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难掩安心与赞许。从立法攻坚科尔沁沙地治理,到破解“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应对难题;从行道树管理建设宜居城市,到为群众诉求热线“12345”保驾护航……五年来,一部部“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在通辽落地生根,映射出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深刻转变。
立项直抒民意:从“部门端菜”到“群众点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46次专题会议,研究78项立法议题,全程把关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立法立项把“话筒”交给群众,通过媒体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民意收集关口前移。目前,立法项目库已储备102件项目,其中民生类占46件。五年间制定的11件法规中,3件人大代表议案、1件公民立法建议落地,真正实现“群众出题、立法答题”。
选题精准破题:从“实施性”到“创制性”的跨越
通辽的地方立法之路,是从“补位”到“创举”的进阶之路。初期聚焦“实施性”立法,制定《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决上位法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随着经验积累,转向“补充性”立法,《通辽市蒙医正骨保护条例》《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彰显了地域特色。
2020—2021年,两场暴雪、一场暴雨暴露城市应急短板。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将《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开启“创制性”立法先河,成为全国首部极端天气应对地方性法规。率先出台全国设区市首部《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通辽市早夜市管理条例》《通辽市城市行道树管理条例》,以及全区首部《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这些法规多采用“不分章、短而精”体例,17部实体性法规中,14部条文少于30条,且均含创新条款,确保“有牙有齿、便于执行”。
机制闭环保障:从“立法”到“备审”的全链条规范
市人大常委会构建起“192”立法制度体系:以《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基础,配套立项、听证、审议、评估等9项制度,形成立法前、中、后闭环。2020年出台立法主导意见,2021年建立“双组长”制度,2022年完善审议规则,2023年推出立法后评估办法,2024年健全项目征集、听证等机制,让立法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民主直抵基层:
让立法满载“民声民意”
“居民楼高层不宜开托管机构”“学生休息、活动场所不宜设置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2025年6月,《通辽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上,托管机构经营者、家长、教师等代表直抒己见,这些意见最终被写入法规。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每部法规全文公示,召开座谈会、协调会;根据需要开展听证、论证、实地走访,2021年至今征集意见2000余条,采纳近200条。同时,建强28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代表之家”与联系点“家点融合”模式,让联系点负责人全程参与立法调研,确保法规“接地气、顺民心”。
监督紧扣实效:
让“纸上法律”变为“行动准则”
“立法不是终点,实施才是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重视法规“后半篇文章”。法规颁布后,司法行政部门将其纳入公职人员“法宣在线”学习,夯实执法基础;五年开展10次法规清理,修改11件法规,解决“不一致、不衔接”等问题。
通辽地方立法工作获国家、自治区认可。《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获第二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提名奖。《我国首部地方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在通辽施行》获第32届人大新闻奖三等奖。
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法治为笔、民心为墨,书写更精准、更有温度的地方立法新篇章,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法治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