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炊烟唤醒了城市,夜晚的璀璨灯火点亮了市井街巷。早夜市不但是反映一座城市活力的窗口,也承载着百姓的日常生活所需,更彰显了城市的经济活力与民生温度。2025年12月31日正式施行的《通辽市早夜市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早夜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小切口”创制性地方立法特色,以及12条务实、有效且管用的条款,为早夜市管理立规明矩,助力早夜市健康发展。
立法为民,贵在精准施策。立法需以问题为导向,既通过明确开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回应消费者诉求,又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收费监管保障经营者权益,最终实现早夜市从“简单集聚”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条例》,就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具体实践,能够妥善处理发展与安全、权利与义务、秩序与活力、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以法治手段进一步释放早夜市的便民惠民效能。
立法为民,贵在精准监管。“根据人流密度合理设置公厕点位和厕位数量,按摊位分布规划垃圾收集点间距,结合交通流量测算停车泊位供给量”“持续开展电子秤专项整治,设置公平秤,推广手机砝码等防作弊识别技术,严厉查处缺斤短两行为。” 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务实的举措,感受到的是相关部门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早夜市消费环境的不懈努力。
立法为民,贵在精准服务。“对首次轻微违规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为主,避免一刀切执法。”“根据早夜市规模、位置及车流量等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在早夜市周边道路科学合理规划设置车辆临时停放区域,供市民临时停放车辆”等举措,读来让人倍感温暖。《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促进服务的精准化与人性化,让我们看见早夜市秩序与烟火气的和谐统一。
城市治理的终极目标,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条例》的施行,不是为了“管死”,而是以法治手段破解治理短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灵活就业,推动传统市集向标准化、规范化的现代服务场景转型。相信随着《条例》的落地生效,通辽的早夜市必将焕发新生机,城市的烟火气会更旺、民生底色会更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