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结实 崔腾)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通辽市城市行道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围绕行道树管理的核心争议点充分征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峰主持会议。
市住建局、林草局、司法局,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养护集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人,临街商户和立法专家顾问等共15人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条例调研起草相关部门派员旁听会议。
听证会上,程志峰介绍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及相关立法程序开展情况,15位听证陈述人围绕条例适用范围、城市行道树定义、政府和部门职责、建设规划要求、种植和养护、更换移植砍伐情形及权限审批、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9个方面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和观点,并就有关问题展开辩论,个别旁听人员在辩论环节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吸纳各方合理建议,细化相关条款,推动条例尽快进入审议程序,为城市行道树管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让行道树真正成为城市的生态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