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璐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创造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全会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置于文化建设核心,强调文化繁荣是民族复兴的深层动力。
近期“蒙超”赛事的火爆,让通辽市主赛场中演绎的《昙花》《万丽》《石头哥哥》《好来宝》等本土曲艺获赞。 这种“以体带文”的模式,实现了以赛事为载体,从单一体育竞技到多元文化叙事的跨越。赛事期间,不仅将赛场激情点燃,更是将足球场转化为展示西辽河文明、科尔沁文化的舞台,彰显北疆文化的魅力。印证了文化创新创造的本质,能够将传统资源转化为当代叙事能力,使地域文化从“静态遗产”变为“动态流量”,进而形成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
文化赋能社会发展,本质上是彰显文化认同与现代化进程之间深层互构的辩证关系。 “蒙超”通辽赛场将安代舞、科尔沁民歌等非遗表演与体育竞技有机融合,实现成功破圈。正是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共同文化根基的认同感,以及对多元文化表达与现代审美融合的迫切渴求。这一现象表明,推动社会繁荣发展,需进一步在守正创新中赓续中华文化血脉,既要坚守中华文化的根本特质与精神内核,也应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回应时代需求,使文化成为引领社会进步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持久动力。
因此,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必然要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使文化创新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的目标,并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核心路径。这一部署深刻体现了文化认同与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只有通过系统性、制度化的文化事业建设,实现文化主体性的确立与现代化动能的相互赋能,才能将人民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转化为持续的社会发展动力,这也是新时代文化使命。
所以,必须要正确理解文化认同与现代化进程的辩证关系。
第一,增进文化认同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强调“既要物质富足也要精神富有”。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而文化认同是凝聚人口规模巨大国情下各族群众思想共识的深层纽带。这一原则深植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非单向决定关系,而是相互成就。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决定了现代化进程必须扎根于共同的文化根基。只有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才能将56个民族、海外华侨华人的多元力量整合为推进民族复兴的合力。尤其在全球化浪潮中,西方现代化陷入“资本至上”的异化逻辑,导致物质堆砌与精神贫瘠并存。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能够抵御价值迷失风险,使中国式现代化摆脱西方单向度文明的局限。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通过两大文明协调发展,有助于破解马克思所指出的“现金交易”式人际关系困境,并赋予其深厚的文明底蕴与精神支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
第二,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是实现文化认同的必要路径。文化认同的巩固离不开创新创造的动态支撑,而文化自信则是文化创新创造的前提和基础。文化自信被强调为“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它体现为对自身文化价值和文化生命力的高度信心。这种自信源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刻认知与认同。正是这种自信,赋予了一个民族在面对世界文化激荡时坚守正道的定力、砥砺前行的动力和变革创新的活力。从历史根基与现实源泉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同时,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则凝聚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奋斗精神与时代价值,共同构成了文化自信的底蕴,也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活水源头。文化认同并非一成不变的静态接受,而是通过持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得以强化的动态过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华文明本质上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强调的正是通过不断的自我更新来保持文化的生命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过程,就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文化发展不能“固步自封、陈陈相因”,而是要让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只有通过“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自我更新,才能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焕发生机。
第三,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是推动“两创”的必要方法。文化事业的繁荣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制度化的载体。文化由社会存在决定,并反作用于实践。文化事业是制度化、社会化的实践载体。这就要求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把握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掌握文化发展中的根本立场。两创”首先要解决“为谁创新、为何创新”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坚持实现人民解放、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立场,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这意味着“两创”必须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文化创新成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提升社会的精神风貌。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关键在于构建起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核心架构的文化事业系统。要让文化事业有体系机制。完善图书馆、博物馆、非遗保护中心等基础设施。保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保存、展示与传播的物理空间和制度支撑。确保文化资源不被市场逻辑或短期利益所稀释。通过均等化服务覆盖城乡,使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直接接触、理解并认同传统文化。让抽象的文化认同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的社会实践,从而在动态发展中维系文化血脉的赓续与创新活力的迸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归根到底要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型问题。坚持“两个结合”的根本路径,激活文化生命力。同时加以制度化机制推动文化创新与规范的平衡。一方面,文化政策通过设定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创新不偏离文化核心价值;另一方面,通过简化行政干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机制,为创新主体营造宽松环境。正如,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增强市场机制在文化创新中的作用,这正是通过制度优化激发创新活力的体现。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使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发展相协调。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实现“转化”与“发展”的统一。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是新时代文化发展的关键命题。文化是民族复兴的精神基石,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文化繁荣不仅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支撑,更是凝聚民族精神、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面向“十五五”新征程,通辽市应着力打通文化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化通道,积极以创新驱动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IP,以治理现代化全面释放文化发展活力,切实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文化使命。(作者单位:中共通辽市委员会党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