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斯琴 李旭明)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通辽市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履行完毕暨法院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落地以及法院诚信建设方面的进展,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会消息,近期,全市法院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顺利办结。在该案中,赵某与包某原本需承担34万余元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在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后,10万余元利息被免除,二人需分六个季度偿还27万余元借款本金。今年9月,二人按约定将第六批3.88万元案款交付给5名债权人。至此,所有债务全部清偿。
首例案件的成功办结,得益于完善的工作机制。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开展、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三大原则,通过“三段式”尽职调查确保程序公正。同时,建立“事前审查+事中协商+事后跟踪”全流程监督机制,定期核查债务人财产状况,严防“逃废债”行为,维护制度的公平性与权威性。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的适用主体包括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陷入债务困境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基层组织;适用条件为资不抵债且无即时履行能力,同时要求债务人具备诚信基础,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不良行为。该制度不仅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重生机会,也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成功导入或参照该程序办理案件1844件,结案1675件;清出终本案件1456件,其中981件执行完毕,475件达成和解,涉及1289名被执行人、1497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资金1793.03万元。
发布会还通报了5起涵盖不同债务类型与化解模式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既体现了对“诚信债务人”的司法关怀,也彰显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保障。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加强统筹部署,以“实践成果”推动扩面增量;强化内部机制,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建设,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完善配套保障,营造“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社会氛围,共同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