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全力 王晓东) 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创新组织机构、精准把脉监督、推动系统施治,持续扛稳抓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巡察工作不断迈向新高度。
创新组织机构,抓牢巡察主体责任。俗话说“把舵的不慌,乘船的稳当”。党委书记犹如航船的掌舵者,在巡察工作中起着关键的引领作用。市委站在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高度,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全面调整,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市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4位同志任副组长。此次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市委加强巡察工作领导、提升巡察“利剑”威慑力、发挥巡察震慑和治本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神经末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旗县市区也参照进行了调整,巡察“书记工程”正成为通辽巡察一张响亮名片。
精准把脉监督,巡察方向更加精准。在近期结束的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中,巡察组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立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对市工业信息化局等8个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重点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要求、执行行政强制规定等情况,发现一批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精准发现得益于市委为巡察“开单子”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抓紧抓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巡察启动前,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事项,列出需要着重跟进了解的问题清单,确保巡察工作靶向发力,精准亮剑。
推动系统施治,整改落实更见成效。巡察发现的很多问题牵涉面广,成因复杂,整改工作必须全面发力、系统施治。市委坚持高位推动,构建协同监督体系,把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与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监管相结合,构建以日常监督为主体、系统监督为补充的巡察整改协同监督体系,提高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力度、效果。特别是今年在市委推动下,针对六届市委前八轮巡察发现的党建问题,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党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巡察成果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目前,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的193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1877,完成率达97.2%。整改期间推动建章立制886个,追责问责1382人(次),追缴资金486.16万元,督促拨付各类专项金1.2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