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8日,通辽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二批8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3件、未办结4件,责令整改4家。
截至7月8日,通辽市已对1—32批223件信访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6件、阶段性办结83件、未办结44件,责令整改12家、立案处罚10家、罚款金额307555元、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1人、约谈1人。
相关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案件办理的详细情况见第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