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B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5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6 D3NM202506210015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城街道璟苑2期A区南区,霍林郭勒路中段雅米汉堡炸物制作工坊、盖东来大块牛肉饭、鸡柳大人米豆小吃店、金瑞祥麻辣香锅排放的油烟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通辽市科尔沁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1.群众反映的“雅米汉堡炸物制作工坊”。核准营业执照名称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雅米汉堡璟苑店,于2016年10月31日开始营业,于2022年初首次安装油烟净化器,目前使用的油烟净化器为2024年8月20日更换,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烟排放口朝向小区内。 2.群众反映的“盖东来大块牛肉饭”。核准营业执照名称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盖东来大块牛肉饭店,于2025年4月15日安装油烟净化器,5月10日开始营业,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油烟排放口置于商铺楼顶。 3.群众反映的“鸡柳大人米豆小吃店”。核准营业执照名称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米豆的小吃店,于2025年4月13日安装油烟净化器,4月26日开始营业,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油烟排放口朝向小区内。 4.群众反映的“金瑞祥麻辣香锅”。核准营业执照名称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品金瑞祥麻辣香锅店,于2024年11月6日开始营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朝向小区内。 经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在小区内金瑞祥店油烟排放口附近确有明显油烟异味,其余3家商铺排烟口未感觉有明显油烟异味,与逐户核查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相符。 属实 对周边其他商铺加强监管,避免餐饮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1.要求京品金瑞祥麻辣香锅店立即安装油烟净化器。该商铺已于6月23日上午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CAEPI-EP-2024-053,油烟净化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报告编号ZY10R230642)。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大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6月23日餐时对4家商铺油烟排放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规定。 3.工作人员对商铺附近居民进行了走访,居民表示整改后未闻到明显油烟异味,对整改情况满意。 已办结 无

7 D3NM202506210024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中章嘎查,2017年时任嘎查书记白某某破坏嘎查东北方向4公里处草原,形成170余亩土坑。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中章嘎查实为舍伯吐镇中章古台嘎查,反映地块位于舍伯吐镇中章古台嘎查东北4公里处,实测面积为168.6亩。经调查核实,被投诉人白某某为舍伯吐镇中章古台嘎查党支部书记。2016年和2017年,舍伯吐镇中章古台嘎查村集体于反映地块取土并出售。经套合2009年国土二调、2019年国土三调、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一上”等数据库,均显示该地块地类为天然牧草地。现取土位置植被已自然恢复。 综上,舍伯吐镇中章古台嘎查委员会未经旗林草部门审批在天然牧草地上取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涉嫌非法取土破坏草原。 属实 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和宣传引导。 1.已责成科左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草中队、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已责成旗林草局和舍伯吐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草原保护政策宣传,加强林草湿资源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破坏林草湿问题的发生。同时,结合自治区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在全旗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无

8 D3NM202506210001 通辽市扎鲁特旗道老杜苏木荷叶花嘎查,马某某2017年开始至今在嘎查西南15公里处湿地保护区里私自开垦种地120亩,连某某在举报人草场里放牧。 通辽市扎鲁特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扎鲁特旗道老杜苏木荷叶花嘎查,马某某2017年开始至今在嘎查西南15公里处湿地保护区里私自开垦种地120亩”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荷叶花嘎查西南方向15公里处有231.02亩现状为耕地地块,实际种植人为荷叶花嘎查村民马某某。该地块经套合保护区数据库显示未在县级及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经套合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显示为天然牧草地163.54亩、人工草地67.48亩;经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和2023年国土三调变更数据库显示为旱地94.29亩、水浇地124.37亩、天然牧草地12.35亩。经套合扎鲁特旗耕地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数据库、扎鲁特旗确权耕地数据库显示,该231.02亩地块中纳入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有218.66亩(其中含有确权耕地58.85亩)。经调阅国土调查云历年影像显示,该地块自2017年至今存在连续耕种行为。群众反映的“湿地保护区内”情况不属实,该地块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私自开垦种地120亩”情况属实,涉嫌开垦面积为172.17亩。 2.关于“连某某在举报人草场里放牧”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放牧人实际为毗邻其草场的马某某。接到本次信访交办件后,道老杜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马某某下达行政处罚通知单,按250只羊单位,处以罚款,要求其于2025年7月1日前完成罚款缴纳。 部分属实 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天然牧草地和违规放牧行为。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草地管理边界规范草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对马某某涉嫌违法开垦草原的行为依法查处,对开垦的地块分类处置。 2.责成相关部门持续加强林草湿等资源监管,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保护草原意识。 3.责成相关部门督促马某某按时缴纳罚款。 阶段性办结 无

版权所有 ©2022 通辽日报 蒙ICP备 1020019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