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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5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NM202506210012 1.2002年,白音花镇坤地嘎查月象一组坤地桥西侧集体林地40公分宽、90亩地的树木被原嘎查书记砍伐,村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出去10年建了采石场,2012年至2015年,又建了水泥搅拌站,到目前为止占用的土地地貌坑坑洼洼,要求恢复地貌。 2.2023年,该水泥搅拌站废址东侧300亩的树被砍伐,变更为耕地。 3.2023年的时候,查干额日格小组集体林地的340亩地被人耕种。 4.2023年,阿辉西里集体的70亩林地被耕种。 通辽市库伦旗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2002年,白音花镇坤地嘎查月象一组坤地桥西侧集体林地40公分宽、90亩地的树木被原嘎查书记砍伐,村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出去10年建了采石场,2012年至2015年,又建了水泥搅拌站,到目前为止占用的土地地貌坑坑洼洼,要求恢复地貌”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档案及实地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白音花镇坤地嘎查月象一组坤地桥西侧集体林地”为坤地嘎查西南侧位置地块,经实地测量,实际面积为55.5亩,核实201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中显示非林业用地。核实国土调查数据,该地块在国土一调显示为未利用地,国土二调、三调显示为工矿用地,均不属于林业用地。该地块通过历年影像分析,未发现有林木,因此不存在毁坏林木、改变林地用途问题。 2002年,经原库伦旗经济贸易局备案审查,内蒙古库伦旗京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合同并在坤地嘎查坤地河西南岸建设铁石加工厂,实际面积为55.5亩。经核查,2015年5月,按照自治区乡村建设要求,为修建坤地嘎查、奈木哈尔嘎查水泥路,在原铁石加工厂院内临时建水泥混凝土搅拌站,该搅拌站在水泥路完工后已于2015年10月拆除。拆除后地面坑坑洼洼情况属实。 2.关于“2023年,该水泥搅拌站废址东侧300亩的树被砍伐,变更为耕地”问题不属实。 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坤地嘎查大桥东南约300米处,经实地测量面积为226亩。经核查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未成林地220亩,乔木林地4.8亩,其他无立木林地1.2亩;经核实,国土三调2020—2023年数据库显示,全部为林地。该地块现状为“锦绣海棠”经济林地,该地块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不存在砍伐树木变为耕地的情况。 3.关于“2023年的时候,查干额日格小组集体林地的340亩地被人耕种”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坤地嘎查东南约1.5公里,实地测量面积为277亩。经调查,查干额日格小组村民该地块2023年以前一直林间间种了谷子和豆类作物,经核查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林业用地180.72亩,非林业用地96.28亩。由于林粮间种农作物被“国土三调”调为耕地,核实国土三调数据库显示,乔木林地0.03亩、耕地保护红线内旱地274.24亩,农村道路2.39亩。该地块现状为“锦绣海棠”经济林地,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信访人反映耕种340亩情况不属实,林间耕种274.24亩情况属实。 4.关于“2023年,阿辉西里集体的70亩林地被耕种”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坤地嘎查西北约1公里,经实地测量面积为73.6亩。经调查该地块2023年以前一直林间间种了农作物,核实2020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未成林地71.3亩,剩余2.3亩不属于林业用地;由于林粮间种农作物被“国土三调”调为耕地,核实国土三调数据库显示,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旱地73.25亩,农村道路0.35亩。该地块现状为“锦绣海棠”经济林地,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间耕种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对坑坑洼洼地块完成土地平整,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和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1.针对群众反映的“2012年至2015年,又建了水泥搅拌站,到目前为止占用的土地地貌坑坑洼洼”问题,库伦旗委、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该地块土地进行平整,该地块已于6月29日完成土地平整。 2.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已办结 无

2 X3NM202506210040 通辽市扎鲁特旗北镇包冷村国道304线东侧,拟建“果蔬批发市场”东侧林地上,堆着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通辽市扎鲁特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扎鲁特旗北镇包冷村国道304线东侧,拟建‘果蔬批发市场’东侧堆着建筑垃圾”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地块位于国道304支线鲁北镇哈日宝楞村段东侧,堆存的建筑垃圾为扎鲁特旗吉利果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利果蔬公司”)为平整地面而堆放的扎鲁特旗石油公司第九加油站修翻地面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块,自2018年开始堆放。经现场测量混凝土块堆放总量为1562立方米、占地面积2129平方米。群众反映的堆放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2.关于“堆放在拟建‘果蔬批发市场’东侧林地上”和“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混凝土块堆放占用的2129平方米地块经套合国土二调数据,其中河流水面25平方米、建制镇441平方米、其他林地1663平方米;经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其中该公司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面积441平方米(已获得批复的建设用地)、范围外面积16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范围外1688平方米全部为天然牧草地(经套合2019年林地利用保护规划数据库显示为非林地),反映的堆放在“东侧林地上”不属实。目前,堆放的混凝土块建筑垃圾现已清运完成,对于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部分属实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堆放和处置的管理,尽快进行立案调查并完成植被恢复。 1.已责成该公司将该地块堆放的1562立方米混凝土块全部清运至位于哈日宝楞村吉利果蔬公司所有人个人的新型建材院内(地类为建设用地),后续用于吉利果蔬公司平整地面,目前已经完成清理。 2.扎鲁特旗林草局已对该公司私堆乱放建筑垃圾占用草地行为立案调查。 3.责成扎鲁特旗林草局监督企业尽快完成植被恢复。 阶段性办结 无

3 D3NM202506210025 2025年3月,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宝龙山镇东海力锦嘎查村书记无证采伐村周边“三北防护林”3万棵杨树进行售卖。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人反映地块位于宝龙山镇东海力锦嘎查东侧,经走访询问东海力锦嘎查“两委”班子及部分村民,并查阅买卖合同,投诉人反映地块林木采伐人为图布信苏木永胜村村民孟某某。2024年12月,孟某某与东海力锦嘎查部分村民就嘎查北侧“三北防护林”杨树采伐事宜签订林木买卖合同(共计签订49份合同,涉及585亩林地),合同约定“甲方(村民)将自家树木卖给乙方(孟某某);乙方(孟某某)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包括挖树根,清理树根;甲方(村民)树木给乙方(孟某某)作为以上的所有费用”。在签订林木买卖合同后,孟某某于2025年2月对林木进行采伐。科左中旗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孟某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东海力锦嘎查东侧“三北防护林”26处437.6亩31355棵杨树进行采伐并部分售卖,立即开展调查。2025年4月10日,科左中旗公安局对“孟某某滥伐林木问题”进行立案侦查,于4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经科左中旗公安局依法侦查,孟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25年5月26日将此案移送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部分属实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1.责成旗林草局、公安局和宝龙山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加大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普法活动,切实提升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2.责成宝龙山镇党委、政府于2026年春季完成造林工作,并做好“三北防护林”项目管护,更好发挥项目生态效益,坚决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阶段性办结 无

4 X3NM202506210032 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涉及万亩“5820”林业生态工程林权证至今未发放,导致土地被违规开发建厂,违法改变土地性质,破坏生态。 通辽市奈曼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涉及万亩‘5820’林业生态工程林权证至今未发放”问题属实。 经查,1998年通辽市委、市政府启动建设“5820”林业生态工程(利用5年时间,全市8个旗县市区各建设1处20万亩以上的生态工程),群众反映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的地块(现奈曼旗工业园区C区狼王酒业附近)在该工程之内。 1999年,经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集体研究,发动村民积极参与“5820”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当时有90多户村民在指定地块进行植树造林。1999年秋,经村“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研究决定,荒山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所栽植树木归栽植户所有(天然附着物除外)。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5820”林业生态工程计划造林8000亩,实际造林面积5000余亩(不涉及上级项目配套资金)。因该地块地质较差,后期补植、抚育、管护不到位,林木成活率较低,造林地块始终未达到成林标准,未能办理林权证。因此,群众反映的林权证至今未发放问题属实。 2.关于“导致土地被违规开发建厂,违法改变土地性质,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 经查,2009年奈曼旗拟将白音他拉苏木希勃图村荒山土地规划为工业园区用地。同年11月,筹备白音他拉苏木工业园区建设(现奈曼旗工业园区C区),苏木政府和希勃图村委会组成工作组开展土地征占工作。自2014年1月起白音他拉苏木政府分7次陆续拨付给希勃图村征地补偿款260.73万元,规划园区共征占希勃图村土地4660.03亩,经比对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其中其他草地4233.74亩,其他林地6.32亩,人工牧草地30.30亩,村庄117.41亩,沙地262.25亩,水浇地10.01亩。自2010—2022年间,奈曼旗分10次报自治区征收希勃图村土地转成建设用地批复2013.39亩,(其中,2010年289.84亩,2014年938.58亩,2015年49.77亩,2017年0.22亩,2019年221.93亩,2020年97.23亩,2021年84.92亩,2022年330.91亩),其中,已利用地1522.23亩,未开发建设491.16亩,剩余2646.64亩作为园区后备用地暂未利用,待招商引资企业入驻,继续盘活利用。 部分属实 由镇村两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争取得到群众认可和满意。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奈曼旗政府责成白音他拉苏木政府成立工作组深入希勃图村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 已办结 无

5 D3NM202506210010 通辽市库伦旗茫汗苏木白力嘎嘎查,嘎查西侧6公里处嘎查集体草牧场4000亩被奈曼旗棍日本花苏木套劳改图嘎查占用开垦种地。 通辽市库伦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库伦旗茫汗苏木白力嘎嘎查,嘎查西侧6公里处嘎查集体草牧场4000亩被奈曼旗棍日本花苏木套劳改图嘎查(实为固日班花苏木陶鲁盖图嘎查)占用”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2001年8月,经库伦旗、奈曼旗在多次勘界和协商基础上,签订了《库伦旗人民政府和奈曼旗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限协议书》,就两旗间的行政区域界限进行核定。自协议签订以来,两地旗镇村三级按照划定的界限进行管理,该协议中已有明确的界限拐点坐标界定,该地块由奈曼旗经营管理,不存在群众反映“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陶鲁盖图嘎查占用”的情况。 2.关于“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开垦种地”问题部分属实。 6月17日、18日,经投诉人现场指认并沟通,“草牧场被破坏,耕种了十多年”的地块共涉及4块地,总面积1145.27亩(库伦旗693.1亩、奈曼旗452.17亩)。经比对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3亩,其中,林地408.27亩、草地690.8亩、旱地39.81亩、沙地6.42亩。经比对2019年国土三调数据和近年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27亩,其中,林地675.2亩、草地186.38亩、耕地267.74亩、旱地11.56亩、其他地类4.39亩。经比对2024年国土“一上”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27亩,其中,林地675.2亩、草地186.38亩、耕地267.74亩、旱地11.56亩、其他地类4.39亩。 经对比国土二调、三调分析研判,林地增加266.93亩(草地变更为林地266.93亩)、草地减少504.42亩(误差0.03亩)、耕地增加267.74亩(草地233.07亩、沙地6.42亩变更为耕地;旱地28.25亩变更为水浇地)、其他地类增加4.36亩(草地4.36亩)。其中,新增耕地部分已纳入耕地保护红线230.49亩(包括纳入基本农田面积143.73亩)。因此,存在群众反映草牧场被开垦种地的问题。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对疑似毁林毁草进行查处到位。 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 农牧厅〈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草地管理边界规范草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增耕地239.49亩中,按照耕地管理230.49亩,同时针对1999年以后开垦草地疑似违法变更成林地和耕地问题,移交奈曼旗和库伦旗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阶段性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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