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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1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5 D3NM202506170010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街道办事处二号村至湛路村沿线路北,国道303线592k700米到600k00米(丰田灌区)有一段排水干渠(旱时引洪灌溉,涝时排水防涝),2018年有人在干渠里种植了大量的树木,造成干渠淤堵,目前河道内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闸门破旧,年久失修。 通辽市科尔沁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街道办事处二号村至湛路村沿线路北,国道303线592k700米到600k00米(丰田灌区)有一段排水干渠(旱时引洪灌溉,涝时排水防涝)”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干渠为莫力庙灌区其中一条干渠,功能为引水灌溉,不是排水渠道,管理权限属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水务局,该段渠道全长7.3千米,始建于1961年,设计灌溉面积1.45万亩,渠道底宽6米,其中国道303线592k700米至597k500米段,长度4.8千米,位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国道303线597k500米至600k00米段,长度2.5千米,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辖区内。由于气候原因及上游河流持续生态断流,导致群众反映的该段渠道自1998年至今27年未运行使用,周边农田已通过实施高效节水、土地整理等项目具备了灌溉条件。群众反映的7.3千米渠道已无实际使用功能。 2.关于“2018年有人在干渠里种植了大量的树木,造成干渠淤堵”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2014年3月,原通辽市林业局对国道303线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进行了批复,在公路沿线两侧20米范围内全部实施绿化,每侧栽植4行银中杨。群众反映的该段干渠均在此绿化工程范围内,对照现状地类国土三调及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数据库数据,全部为林地。群众反映的该段干渠多年未运行使用,不存在干渠淤堵问题。 3.关于“目前河道内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干渠内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主要为周边村民倾倒,其中河西街道二号村段5处、湛路村段8处,丰田镇段4处。 4.关于“闸门破旧,年久失修”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段干渠现有闸门两座,即湛路村东闸和湛路村闸,分别位于国道303线594k00米处和597k060米处,由于常年断流,无地表水,多年未使用,现闸门启闭设备破旧,年久失修。 部分 属实 加强常态化监管,避免出现倾倒垃圾现象;完成灌区一张图调整手续办理,拆除闸门。 1.针对干渠种植树木问题。结合该段渠道已经不具备相关功能且现状地类为林地等因素,办理调整灌区一张图手续,待办理完成后按照林地进行管理。 2.针对垃圾问题。已于2025年6月21日完成清理,共清理生活垃圾约45立方米,分别运至开发区垃圾转运站、丰田镇垃圾转运站进行集中处理;共清理建筑垃圾约6立方米,已运至开发区双庙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后续由开发区河西街道二号村、湛路村,科尔沁区丰田镇西伯营子村、丰田村加强巡查,对垃圾问题进行常态化管理,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对巡查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针对闸门问题。待灌区一张图调整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 无

6 X3NM202506170008 通辽市科左后旗甘旗卡镇新艾里嘎查村民800亩退耕还林的林地,当地林业和草原局给采伐商办理了林木采伐证,造成11900株树木被砍伐。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1.关于“村民800亩退耕还林的林地”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地块位于新艾里嘎查,该嘎查近年林地办理采伐证地块仅有一处,该地块林权所有人为6户农牧户,林权证面积1119亩,有林地面积483.6亩。其中5户2005年9月办理了林权证,其余1户2006年3月办理了林权证。经套合退耕还林底图,该地块不属于退耕还林地块,且未得到过退耕还林补贴。 2.关于“当地林业和草原局给采伐商办理了林木采伐证,造成11900株树木被砍伐”问题部分属实。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采伐树木情况属实,但是给农牧户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株数为17120棵。 2022年甘旗卡镇遭遇汛期强降水,降水量达到798毫米,约为往年同期的2倍,该林地遭受水灾,6户林权人向村委会申请对受灾树木进行采伐更新。先后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受灾情况进行鉴定,甘旗卡镇林长制办公室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旗林草局为上述6户农牧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面积为483.6亩,采伐株数17120棵。6户林权人于2024年对该地块内的采伐迹地和无立木林地进行更新造林,甘旗卡镇林长办于2024年秋季进行验收,造林合格面积698.3亩。 部分 属实 加强执法检查,防止问题发生,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 责成科左后旗林草局和甘旗卡镇政府向投诉人说明情况、讲清政策。 已办结 无

7 X3NM202506170022 通辽市科左中旗在2024年发布在全旗范围内禁止种植花生作物的通告,目前舍伯吐镇中腰忙哈嘎查南侧哈民遗址公路9号路标处约100多亩林地内仍存在违规种植花生的现象,造成当地水土流失。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举报地块位于舍伯吐镇中腰忙哈嘎查村南4公里处,实测面积为181.9亩,现栽植一年生文冠果、元宝枫和桑树,并种植花生。 经调查核实,该地块经营人为张某某。2025年2月,张某某从舍伯吐镇中腰忙哈嘎查7户村民处承包林地共217亩,并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其中,刘某某20亩、高某40亩、白某甲40亩、马某某24亩、温某甲38亩、温某乙31亩、陈某某24亩。张某某所承包经营的7户村民林地内没有树木,合同约定张某某负责安装变压器和水电,栽植树苗,经营林地期限三年(2025年2月至2027年12月止)。2025年4月20日,张某某在承包的林地内栽植一年生文冠果、元宝枫和桑树三个品种的树苗,造林规程1米*6米。2025年5月15日,张某某在此林地内种植花生。 2025年5月21日,科左中旗公安局舍伯吐派出所接到中腰忙哈嘎查白某乙举报,本村7户村民刘某某、高某、白某甲、马某某、温某甲、温某乙、陈某某将林地转包给张某某进行种植花生。经舍伯吐派出所调查取证,科左中旗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队于2025年5月26日出具了“林地破坏程度认定技术报告”。依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林下种植行为的通告》等文件“林地内严禁种植易造成水土流失、风蚀沙化的花生、西瓜等作物”要求,结合“林地破坏程度认定技术报告”,认定张某某私自在林地内进行非林业生产,种植花生面积181.9亩,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其行为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标准。2025年5月27日,舍伯吐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给科左中旗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查处。2025年6月19日,科左中旗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进行刑事拘留。 属实 案件查处到位,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 1.加快案件办结。针对张某某破坏林地问题,科左中旗旗委、旗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快办快结,依法打击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科左中旗旗委、旗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配合,全面开展保护林草湿生态资源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3.加强林草湿资源监管。持续压实属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林草长巡林巡草制度,整合生态护林员、护草员管护力量,实行林草共管,切实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工作。 4.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合旗公安、林草执法、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阶段性办结 无

8 X3NM202506170016 通辽市奈曼旗兴隆沼林场职工宝某某,将明仁苏木落增筒村辖区的乌日图沼牧铺附近1000余亩麻黄草沙包和1000余亩水泡子,全部推平、填平,开垦种地。 通辽市奈曼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奈曼旗兴隆沼林场职工宝某某,将明仁苏木落增筒村辖区的乌日图沼牧铺附近1000余亩麻黄草沙包和1000余亩水泡子”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地块为原兴隆沼林场职工宝某某于1997年11月18日从原兴隆沼林场承包的林地、草场、宜林地等土地,实际面积约1924亩,其中包括宝某某某等6人300亩工资田。1997年该地块发包时实际现状为积水洼地,承包范围内不存在麻黄草沙包。 2.关于“通辽市奈曼旗兴隆沼林场职工宝某某,将承包地块全部推平、填平,开垦种地”问题部分属实。 2000年以后,因气候干旱,该地块逐渐干涸,承包人宝某某逐年将干涸土地进行平整并开始耕种,截至2004年累计开垦土地1846.7亩,2016年在其余77.3亩土地造林并间种豆类和红干椒。宝某某某于2023年2月去世后,该地块由其儿子宝某某继承经营,一直维持宝某某某经营时的现状。 经比对“国土二调”数据,该地块地类为林地849.58亩、草地1074.42亩;经比对“国土三调”数据,该地块地类为林地47.98亩、草地110.67亩、耕地1750.8亩(全部划入耕地保护目标和基本农田)、其他地类14.55亩,“国土二调”至“国土三调”期间林草地流向耕地面积1750.8亩。经比对2024年国土年度变更“一上”数据,该地块地类为林地40.98亩、草地110.67亩、耕地1757.8亩、其他地类14.55亩,“国土三调”至“2024年一上”数据期间,林地流向耕地面积7亩。 综上,2023年之前该地块一直由宝某某经营,存在涉嫌违法开垦林草地耕种问题;2023—2024年该地块由宝某某经营,存在涉嫌开垦林草地158.65亩违法耕种问题。 部分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发展林下经营管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 农牧厅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草地管理边界规范草地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划入耕地保护目标和基本农田的1750.8亩按照耕地管理,林草地按照政策要求,实行分类管控。因宝某某某已去世,不予追究其违法开垦林草地责任;同时,由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将2023—2024年间宝某某涉嫌违法耕种林地47.98亩、草地110.67亩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无

9 D3NM202506170012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 1.2014年,科尔沁区木里图镇太平庄村集体开荒耕种,侵占并破坏了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位于嘎查西侧2.5公里处、304国道以西、铁路以东的1000多亩草牧场。 2.在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西南5公里处、衙门营塔拉东西路南侧有一个砂厂,老板姓杨,2010年至今,采砂破坏了周边约12亩草场;建造房屋、修路破坏了约20亩草场和5亩林地。 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场原状。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2014年,科尔沁区木里图镇太平庄村集体开荒耕种,侵占并破坏了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位于嘎查西侧2.5公里处、304国道以西、铁路以东的1000多亩草牧场”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地块系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艾勒嘎查与科尔沁区木里图镇太平庄村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边界纠纷地块,实际面积1533.02亩。2014年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表述,该地块所有权归属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艾勒嘎查,使用权归属科尔沁区木里图镇太平庄村。经调取“2009年国土二调”显示天然牧草地1054.35亩、耕地384.68亩、其他地类93.99亩;经调取“2020年国土三调”显示天然牧草地410.25亩、耕地630.25亩、其他地类492.52亩;经调取《2009—2024年卫星遥感影像》显示该地块存在持续耕种现象。经套合最新的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数据库,该地块有630.21亩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其中有569.23亩是永久基本农田。 综上所述,该地块破坏草牧场种植情况属实,太平庄村侵占草牧场情况不属实。 2.关于“在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西南5公里处、衙门营塔拉东西路南侧有一个砂厂,老板姓杨,2010年至今,采砂破坏了周边约12亩草场;建造房屋、修路破坏了约20亩草场和5亩林地”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在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西南5公里处、衙门营塔拉东西路南侧有一个砂厂,老板姓杨,2010年至今,采砂破坏了周边约12亩草场”问题。 经投诉人现场指认,反映地块位于努古斯台镇雅莫嘎查与道乃艾勒嘎查交界处,实测面积54.87亩。2010年,该地块由科左后旗源丰矽砂有限公司使用,法人为杨某,2017年转让给科左后旗长江造型矿业有限公司。经核查,该地块在采矿证范围内,其中采矿坑面积40.55亩,剩余面积14.32亩地类为草地,未发生变化。经调取“2009年国土二调”显示40.55亩采矿坑地类为天然草牧场17.15亩、灌木林地23.4亩。经查,该企业先后于2020、2022年分两次完成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面积共计为135亩。经与采矿坑面积与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范围套合,有3.15亩土地不在范围内,经调取“2009年国土二调”显示为天然牧草地1.59亩、灌木林地1.56亩;经调取“2023年国土三调”显示为采矿用地2.33亩、天然牧草地0.75亩、灌木林地0.05亩、乔木林地0.02亩;经调取《2009—2024年遥感影像》显示该地块从2023年开始,因采矿坑水面溢出,持续破坏周边草牧场2.33亩。 综上所述,该地块非法使用草原行为属实,但面积不是12亩,是2.33亩。 (2)关于“建造房屋、修路破坏了约20亩草场和5亩林地”问题。 经举报人现场指认,反映的房屋、道路位于努古斯台镇雅莫嘎查与道乃艾勒嘎查交界处,为2010年科左后旗源丰矽砂有限公司修建房屋及硬化路面,面积为4.35亩,无合法手续。经调取“2009年国土二调”显示均为天然牧草地;经调取“2023年国土三调”显示均为农村宅基地。 综上所述,建造房屋及硬化路面占用草原行为属实,但面积不是20亩草原,是4.35亩,未占用林地。 部分 属实 违法建筑拆除到位,恢复土地原状。 1.依法依规处置违法问题,并依据处置结果对耕地进行保护。 2.针对科左后旗长江造型矿业有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问题,科左后旗林草中队依法查处,案件正在侦办中。 3.针对建造房屋及硬化路面非法占用草原行为,责令违法企业6月27日前自行拆除房屋及硬化路面,科左后旗林草中队依法查处,案件正在侦办中。 阶段性办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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