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彦臻) 在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四周年和第31个全国“119”消防日到来之际,应急管理部隆重召开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人民政府被评为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
近年来,辽河镇结合乡村振兴聚焦农村消防工作,针对农村人口多、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村民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情施策,防消并举,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三长”包保责任制,采取“定网格、定责任、定专人”的方式,保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点对孤寡老人、智残障等特殊群体居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免费上门安装烟感报警器。在区、镇、村三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建成8支村级志愿消防站,配备8辆消防车,志愿队员总数达到202人。成立镇级“一队一中心”,在各村建立消防安全服务站,推动消防工作纵深发展。针对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点多、分散的特点,大力推广“5分钟会议”“5分钟培训”“5分钟广播”等“5分钟消防”系列举措,进一步筑牢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村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此次被评为“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是荣誉也是动力。下一步,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辽河镇人民政府将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上精准发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破解农村火灾预防的“堵点”“痛点”“难点”,打造固若金汤的农村“防火墙”和“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