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记者 白丹)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
《通知》指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地区部门实际,灵活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互动交流相结合、分组研讨与集中交流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轮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培训,确保每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100%。
《通知》强调,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静心研读自学、专题解读导学、研讨交流促学、网络平台助学等组织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正确导向,严格管理考核,注重实际效果,确保把集中轮训的成效体现到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体现到防范化解风险上,体现到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上,体现到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区的五大任务和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亮丽内蒙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