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了“党政主导、行业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截至2020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49万人全部实现脱贫,626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6个贫困旗县全部退出摘帽,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5万元以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整体提升。
2021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帮扶,落实“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发现机制,在苏木乡镇设立“防贫监测服务站”,在嘎查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防贫监测便民窗口”,配齐网格员,及时识别监测对象。落实衔接项目和帮扶政策,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1.34亿元,重点以黄牛产业主导,结合设施农业、荞麦、林果等区域产业,发展养殖和屠宰、奶制品加工、保鲜库等到户和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兼顾小型公益性设施、培训等,共实施项目781个,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发挥关键保障作用。深化京蒙协作和对口帮扶,累计投入京蒙协作资金5.2亿元,实施协作项目167个。累计引进企业9家,引入资金1.35亿元,建设产业园区5个。京蒙协作采购及农畜产品销售金额达到3.86亿元。6家中央定点帮扶机关单位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2221.5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18个、开展科研项目5个,建设示范试验基地4个,培训基层干部、教师、医生、技术人员4696人次。以脱贫地区持续发展为主线,推动衔接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健全领导体系、谋划帮扶重点,选派840支驻村工作队、1815名驻村干部开展帮扶。落实衔接政策、开展培训指导,举办市级示范培训班18期,培训各级各类乡村振兴干部及实用人才3.3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