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市司法局党组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有力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制定《通辽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任务措施》《通辽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任务措施》和《通辽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措施》,把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筹备召开通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全民守法普法成效显著。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深入开展“法润北疆·治汇通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建设。组建普法讲师团,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开展送法下基层 1280 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50 次;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 学法‘码’上有”和“法律进校园 普法助成长”主题宣传活动22场次,为83所中小学11万余名学生购置青少年趣味学法图书3000余本;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年申报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通过智慧平台对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实现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叠加融合”,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同行”普法专栏6个,开设“大讨论活动”专栏4个,不断扩大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成立全区首家“调解、仲裁、审判”于一体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累计调解纠纷案件555起、涉及金额2.11亿元;为进一步激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力点,新建通辽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和建设工程仲裁院;制定全市政法系统“法企同行十大举措”,完善长效机制116项;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推动62件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化解;创新实施政法服务金融“1234”系列举措,推动清收不良贷款6.3亿元,不良贷款率由4.37%降至3.67%;持续深入开展“万家律所联万会”“法治体检”活动295 次,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 8667万元;不断强化利企措施落实,累计梳理并公布市直各部门各类行政权力共6706项,公共服务事项共481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综合一窗”改革攻坚行动,累计“综窗”办件4.1万件;开展“就近办”改革攻坚行动,梳理下放高频便民服务事项469项;开展“蒙速办、掌上办”攻坚行动,持续扩大“蒙速办”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覆盖面;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提速攻坚行动,办结率同比增长20%。“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举报平台”被评为“蒙速办”移动端“盟市十佳应用”;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年”以及地方金融组织乱象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各地区全面排查整治金融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和系统性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立法审议项目,完成对《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和《通辽市沙地治理条例》的立法前论证、立法调研考察、草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市旗两级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125人,累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等合法性审查444件,出具意见书352份;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75批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30批次;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91个苏木乡镇、4个具有农区管理职能的街道统一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逐步实现苏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印发《通辽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防止出现“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注重提升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人员50余人赴厦门大学进行行政复议业务培训。
维护安全能力显著提升。严格落实《通辽市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治理品牌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1+6”系列工作方案,不断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8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4%,医疗纠纷化解率达100%,全面实现零反诉;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3603件,排查纠纷1885件,预防纠纷429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三调”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案件移送、函告、委托调解制度,出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规程》,规范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程序和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培训55期,参加培训6440人次;持续抓好重点人群管控,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周密部署戒毒人民警察向社区矫正延伸试点工作。积极构建“职责法治化、衔接无缝化、帮教科学化、就业多元化”安置帮教新格局。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跨越发展。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切实打通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向农村倾斜,以对口援建、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发展;制定《“百家律所联百会、千名律师进千企”工作方案》和《万名律师进乡村》工作方案,为我市各类商会、中小微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全市90家律师事务所、760名专职律师与全市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居)委员会建立帮扶关系627个,建立联系点978个,签订法律服务协议223个,参与重大项目谈判20次,签订重要经济合同25个,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7次。为171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312人次,核心合同审查修正799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763件,代理诉讼818件;全市律师代理案件29931件,办理公证事项9626件,受理鉴定委托3222件,开展法律援助2780件,受理仲裁案件87件,标的总额1.74亿元;持续深入开展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办理涉农涉牧法律援助案件55件,开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57次,促进息访止纷31件,开展涉农牧法律咨询专场188场,涉农牧法律政策宣讲69场,政策培训27次;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我市连续实现“法考”十九年安全无事故。
司法行政铁军形象全面树立。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全系统616名干警职工“铸魂淬骨”,破解发展问题22个,整改突出问题63个,切实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主动练兵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区域性以案促改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集中专项行动,在全系统采取“2+N”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全员对照“5+N”方面进行剖析查摆,一体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有效净化;深入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采取“422”工作方法,落实“533”工作要求,推出“三个一批”工作举措,通过3轮研讨检视,司法行政队伍精神焕然一新。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通辽、法治通辽,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