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就年初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及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发布,并答记者问回应群众关切。
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办理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7月,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5%,较去年同期增加18天,重度污染减少2天,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8.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浓度呈逐渐下降趋势。水环境质量方面,截至7月末,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与去年持平,无劣V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土壤污染状况总体可控,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
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组织开展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申请入库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项目9个,总投资2.6亿元。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治理。
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立专项督察组强化督察调度,对边督边改后办结案件履行“旗县上报、部门审核、通报销号”程序,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办结率。截至7月31日,已办结案件237件,办结率94.05%。持续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配合完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组织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履约,履约完成率达10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对2022年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服务、指导,跟踪推进环评审批进程。截至目前,全市547个项目,完成审批525个,未完成审批22个,完成率96%。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进一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和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6个未销号问题整改进度。印发《通辽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办法(试行)》,规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奈曼旗被选为自治区3个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之一。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进“三位一体”自动监控工作,加强非现场监管,对82家企业319个监控点进行污染物排放在线联网监控,对31家企业实施工况监控,对49家企业实施视频监控。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落实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披露制度,印发了《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及“法律七进”任务清单》等文件,加强普法宣传,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市本级共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31家、重点排污单位16家、特殊监管对象3家。对《通辽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调整,按要求将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纳入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严格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