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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核心标准

徐健

当“项目等地”变“地等项目”,当企业从往返千里、耗时半月到审批“一天办结”,这不仅是服务效率的“通辽速度”,更是一座城市真正视营商环境为发展生命线、将企业获得感置于核心的深刻转变。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落地速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改善,这些看得见的成效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紧抓不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的结果。

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是检验营商环境的最终标尺。我市近几年接续实施了营商环境攻坚年、争优年、创新突破年、巩固提升年系列行动,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提升至90%以上,稳居全区前列,这份成绩单来之不易。然而,我们也必须牢记:优化营商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从“能办”到“好办”、从“管住”到“管好”、从“签约”到“落地”、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仍是我们必须持续攻坚的关口。

让通辽营商环境体感更优、成色更足,需要建立在日积月累的“有感服务”和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之上。以“无感监测、有感服务”工作机制等“五个配套机制”为代表的制度刚性,正为推动任务落地提供紧约束。当“服务企业要‘精准滴灌’”“要素保障是项目落地的关键前提”“把改革创新作为关键一招”“向执法混乱、涉企贪腐、司法不公、政府失信‘开刀’”等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与行动,发展环境的“绿水青山”方能引来“金山银山”。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唯有日日做功、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每一项改革落地,将每一条惠企政策送达,将每一个问题彻底解决,才能真正构建起“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生态,让“通达辽阔、近悦远来”的城市形象,成为每一个市场主体最真切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