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孙立华
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2周年纪念日,在新中国飞速发展的42年进程中,《统计法》先后于1996年、2009年和2024年进行了修改。此次新修改《统计法》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进行了适时修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厚植法治根基,恪守“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理念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统计法》是关于我国政府统计的唯一法律,是规范统计活动的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在统计工作领域的体现。在新时代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和创新,必须筑牢法治根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以“法”为纲,多措并举提高统计调查法治化水平。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年初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大会等进行统计法治专题学习,不断夯实干部职工的统计法治意识。二是覆盖重点群体。各专业在开展业务培训时,都将法治工作列为必训科目,通过观看宣传影音资料、法律知识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法治培训,不断强化法治宣传的质效。在日常访企入户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等多种方式开展嵌入式法治宣传。三是面向社会公众。紧抓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和统计普法“六进”等宣传手段,主动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拓展社会公众参与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途径和方式,着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
勇担调查使命,传承“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品格
《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直属派出机构,承担的城乡居民收支、粮食产量、主要畜禽产量、居民消费价格等调查数据都是重要社会民生统计指标,不仅关系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关乎国家安全、影响社会预期。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以“实”为本,不断夯实数据质量堤坝。主要领导高频次开展督导检查,严查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开展情况。相关科室进行全方位数据审核,对异常数据及时沟通确认,并抽选部分调查样本进行直接调查。在统计调查使命的感召下,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拧紧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到调查员的完整责任链条,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全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工作氛围,忠诚履行统计职责,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开创法治征程,弘扬“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为统计事业发展谋篇布局、把舵定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范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贯通协调作出规定。此次《统计法》修改,实现了统计立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相衔接,将有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效能水平,进一步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对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服务保障作用。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以“责”为引,聚焦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数据质量管控等,督促抓好落实。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亮出执法利剑。通过严格执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保持重遏制、强高压,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统计数据事前、事中、事后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确保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