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NM202506150020 2005年至今,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敖包苏木西柏吐村村民王某甲和王某乙将举报人大喇嘛套布嘎查东北侧1公里处38亩林地破坏,进行耕种。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西柏吐村实为西宝日吐嘎查。 举报地块位于敖包苏木大喇嘛套布嘎查东北侧西宝日吐嘎查界内,实测面积为38.7亩,分别由西宝日吐嘎查村民王某甲经营15.77亩、王某乙经营18.53亩(剩余4.4亩现场为农村道路及沟渠),现场种植作物为玉米。2005年,科左中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敖包苏木西宝日吐嘎查南侧建设林路工程,占用西宝日吐嘎查村民王某甲20亩、王某乙18亩二轮延包耕地。经西宝日吐嘎查委员会研究决定,将该嘎查西侧34.3亩土地分别补偿给王某甲、王某乙进行耕种(因土地质量不同,补偿面积发生变化),当年二人对该地块进行耕种。2010年,原复兴嘎查(现大喇嘛套布嘎查)村民张某某抢占该地块,并将王某甲、王某乙种植农作物毁坏,产生了西宝日吐嘎查和复兴嘎查(现大喇嘛套布嘎查)土地权属纠纷。经原科左中旗国土资源局实地调查取证,于2011年11月30日裁定该地块土地所有权归西宝日吐嘎查所有(2012年王某甲、王某乙以毁坏青苗将张某某起诉至科左中旗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某败诉)。2018年,王某甲、王某乙二人对该地块办理了耕地确权登记。经套合2017年“国土二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地类为水浇地,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地类为水浇地,套合2010年“林保图”数据库显示该地块未在林地范围内,套合2018年“林保图”数据库显示该地块未在林地范围内。综上,投诉人反映的大喇嘛套布嘎查东北侧地块在西宝日吐嘎查境内,且为王某甲、王某乙确权耕地,不是举报人所经营林地,现场耕种属实,毁坏林地不属实。 部分属实 加强政策宣传和日常监管,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破坏林地问题,科左中旗委、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结合自治区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在全旗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 无
2 D3NM202506150026 通辽市库伦旗茫汗苏木巴亚力格嘎查木浩日小组的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陶鲁盖图嘎查占用破坏,耕种了十多年。 通辽市库伦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库伦旗茫汗苏木巴亚力格嘎查(实际为白力嘎嘎查)木浩日小组的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陶鲁盖图嘎查占用”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2001年8月,经库伦旗、奈曼旗在多次勘界和协商基础上,签订了《库伦旗人民政府和奈曼旗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限协议书》,就两旗县间的行政区域界限进行核定。自协议签订以来,两地旗镇村三级按照划定的界限进行管理,该协议中已有明确的界限拐点坐标界定,该地块由奈曼旗经营管理,不存在群众反映“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陶鲁盖图嘎查占用”的情况。 2.关于“4000多亩的集体草牧场被破坏,耕种了十多年”问题部分属实。 6月17日、18日,经投诉人现场指认并沟通,“草牧场被破坏,耕种了十多年”的地块共涉及4块地,总面积1145.27亩(库伦旗693.1亩、奈曼旗452.17亩)。经比对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3亩,其中,林地408.27亩、草地690.8亩、旱地39.81亩、沙地6.42亩。经比对2019年国土三调数据和近年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27亩,其中,林地675.2亩、草地186.38亩、耕地267.74亩、旱地11.56亩、其他地类4.39亩。经比对2024年国土“一上”数据显示,总面积1145.27亩,其中,林地675.2亩、草地186.38亩、耕地267.74亩、旱地11.56亩、其他地类4.39亩。 经对比国土“二调”“三调”分析研判结果显示,林地增加266.93亩(草地变更为林地266.93亩)、草地减少504.42亩(误差0.03亩)、耕地增加267.74亩(草地233.07亩、沙地6.42亩变更为耕地;旱地28.25亩变更为水浇地)、其他地类增加4.36亩(草地4.36亩)。其中,新增耕地部分已纳入耕地保护红线230.49亩(包括纳入基本农田面积143.73亩)。因此,存在群众反映草牧场被破坏的问题。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公安机关对疑似毁林毁草进行查处到位。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厅〈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草地管理边界规范草地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增耕地239.49亩中,按照耕地管理230.49亩,同时针对1999年以后开垦草地疑似违法变更成林地和耕地问题,移交奈曼旗和库伦旗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阶段性办结 无
3 D3NM202506150021 2016年至今,通辽市扎鲁特旗香山镇大柳树村西侧的20余亩集体林地被村民开垦种植玉米、建设了牛羊养殖场。 通辽市扎鲁特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香山镇大柳树村西侧的20余亩集体林地被村民开垦种植玉米”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大柳树村西侧的集体林地”实为大柳树村西侧孤山子荒山地块。1998年大柳树村委会将孤山子荒山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李某某等17户村民用于栽植大扁杏。经营2年后,所有农户栽植或嫁接的大扁杏苗均未成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承包户在承包地块内耕种农作物,已有苗木的不得毁坏。2010年12月1日,李某某将该地块转包给王某某,此后王某某一直将该地块用作耕地经营,该地块在国土“二调”“三调”图上均显示为水浇地,在2010年至2019年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现状数据库内显示为非林业用地,未落实过任何林业工程项目。因此举报人反映的20余亩集体林地被开垦情况不属实,“种植玉米”情况属实。 2.关于“建设牛羊养殖场”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2011年王某某开始在自家宅基地周围建设养殖棚舍及配套附属设施,国土“二调”显示,该建筑占用了耕地0.063亩,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7.64亩,属于未批先建。占用耕地部分,原扎鲁特旗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28日向王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王某某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恢复土地原貌,拆除非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2017年原扎鲁特旗国土资源局向扎鲁特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旗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7日下发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由香山镇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对王某某非法占用耕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了拆除。对其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部分,由原扎鲁特旗草监局于2018年12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非法使用天然牧草地7.64亩处以罚款,当事人已执行完毕。期间,香山镇政府一直在协助当事人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2021年11月4日,扎鲁特旗农牧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出具《关于对香山镇群峰畜禽养殖基地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的函》(包含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手续),2021年12月31日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扎鲁特旗群峰畜禽养殖基地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备案设施农用地面积6.508亩(其中天然牧草地6.508亩),全部在其承包的8亩天然牧草地范围内。因此,群众反映的建设牛羊养殖场情况属实,但并未占用林地且已经取得了相关合法手续。 部分属实 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政策解读,化解矛盾纠纷。 该地块出现的问题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处理完毕。香山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持续与群众积极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同时加强巡护工作,严肃查处毁林毁草行为,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已办结 无
4 X3NM202506150015 科左后旗查日苏镇三眼井嘎查五组所有林间地都种了玉米、花生等禁种作物,面积约2000亩。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林间种植问题属实,种植面积约2000亩问题不属实,实际种植面积556.46亩,其中涉嫌违法林间耕种119.84亩。 投诉人反映的“三眼井嘎查五组”实际为汗呼都嘎嘎查五组。通过对该小组所有林地进行核查,林地面积为2535.67亩。经实地测量,该范围内实际耕种面积为556.46亩(其中玉米105.4亩、花生449.14亩、大豆1.92亩)。实际耕种的556.46亩套合2023年林草湿融合数据,其中耕地面积436.21亩(永久基本农田227.95亩,剩余208.26亩均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林地面积119.84亩,其他地类0.41亩(农村道路等)。涉嫌违法林间耕种面积119.84亩涉及27户101块地块,其中:1亩以下13户73块14.64亩,1-5亩9户11块20.74亩,5-10亩2户6块14.05亩,10亩以上3户11块70.41亩。 部分属实 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查处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同时根据查处情况加快推进植被恢复到位。 1.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立即开展查处整改工作。 2.针对1亩以下的13户,由镇村两级入户开展批评教育,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埋桩立界,责令恢复原貌,不再耕种;针对1-5亩的9户、5-10亩的2户、10亩以上的3户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镇村两级严格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的指导意见》《通辽市破坏林草湿资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恢复植被到位,并全面禁止林粮间作。 4.由查日苏镇纪委对嘎查“两委”班子成员追责问责,目前正在推进中。 阶段性办结 无
5 D3NM202506150004 通辽市科尔沁区帝王花园二期小区23栋1单元12楼电梯井房运行期间噪音扰民。 通辽市科尔沁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帝王花园小区”实为“地王花园小区”,位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库伦路以东、柳荫路路南。所反映电梯使用单位为沈阳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维保单位为通辽市中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安装,上次检测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下次检测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该电梯属于无机房电梯,可运行高度10层,实际运行高度为7层,电梯主机设置在10层至11层之间电梯井道内,井道内部墙壁安装有隔音棉。 6月17日,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通辽分院对电梯进行了检测,检测发现(电梯)上行期间轿厢内噪音和开关门噪音超出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允许值范围。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对该部电梯相关部件进行调试润滑。 6月18日,检测人员再次对轿厢内噪音和开关门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但群众屋内噪音仍未消除。针对此情况,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地王花园开发公司、物业进行了研判。经分析,由于该电梯属于无机房电梯,其主机支架嵌在群众卧室下方墙壁内,且主机位置距卧室较近,主机工作时与墙壁共振,产生低频噪音,通过墙体传导至卧室内。 属实 在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电梯主机改造方案完成施工,消除电梯运行噪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针对反映的“电梯井房运行期间噪音扰民”问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组织电梯厂家及维保单位研究解决方案,确定对电梯主机进行改造,消除共振,解决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改造工程由地王花园开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电梯厂家已于6月19日完成现场踏勘,并编制了改造设计方案,预计7月9日前完成施工。 未办结 无
6 D3NM202506150022 2008年至今,通辽市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将查干敖包嘎查附近10000多亩草场毁坏。 通辽市扎鲁特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是扎哈淖尔露天煤矿的采矿权人,该煤矿现实际占用土地约62000亩,已全部取得草原征占用许可,当前不存在违规占用草原、超界占用草原的情况。经全面排查,该公司除扎哈淖尔露天煤矿项目外,无其他涉及查干敖包嘎查及周边草牧场的开发建设行为,亦无其他破坏草牧场的可能事项。 截至目前,扎哈淖尔露天煤矿共办理四次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第一次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批准征占用草原面积56547.5185亩,涉及格日朝鲁苏木呼日格嘎查、宝日胡硕嘎查、呼格图嘎查、巴彦巨日河嘎查、白音胡硕嘎查及阿日昆都楞镇哈拉嘎图嘎查。此项手续为补办2021年之前矿山占用的草原手续,补办手续前已针对扎哈淖尔露天煤矿违规占地问题进行处理,扎鲁特旗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原扎鲁特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自然资源局已分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矿山企业依法合规补办相关手续。第二次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批准征占用草原面积5722.83亩,涉及格日朝鲁苏木呼日格嘎查、宝日胡硕嘎查、呼格图嘎查,为2022—2023年矿山生产接续项目使用。第三次于2023年5月15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批准征占用草原面积4810.5705亩,涉及格日朝鲁苏木呼日格嘎查、宝日胡硕嘎查、呼格图嘎查、查干敖包嘎查,为2024—2025年矿山生产接续项目使用。第四次于2025年3月10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批准征占用草原面积5852.007亩,涉及格日朝鲁苏木呼日格嘎查、宝日胡硕嘎查、呼格图嘎查,计划为2026—2030年矿山生产接续项目使用,四次共批复征占用草原面积72932.926亩。 扎哈淖尔露天煤矿仅在2021年申请征占用一次查干敖包嘎查草原,面积为1214.9297亩,当时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工作,并已足额拨付征地补偿费。该1214.9297亩均位于采矿境界内,属于按计划征用,逐级申报后已取得草原征占用许可,在林草许准批复范围内,目前仅使用约150亩,项目边界均设置围栏,不存在违规破坏草原、超界使用草原的情况。 同时扎哈淖尔露天煤矿严格按照治理计划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治理面积2.56万亩,累计投入资金6.7亿元,排土场平均植被覆盖度90%,排土场到界治理率100%,做到了应治尽治,与周边草原逐步融合形成了稳定的生态系统。 部分属实 加大对企业规范使用林草地监管力度。 扎鲁特旗责成格日朝鲁苏木党委、政府加大宣传相关政策,做好征占用地信息公示公开,确保辖区农牧民及时知悉企业征占用地实际情况。 已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