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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7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8 X3NM202506230037 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扎民胡都格村村干部在2018年开展农村耕地确权工作中,将28亩天然牧草地开荒,一直进行耕种获利。2023年,胡都格村村干部承包集体耕地后,将村南200亩耕地内原有的80多棵天然榆树毁坏。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扎民胡都格村村干部在2018年开展农村耕地确权工作中,将28亩天然牧草地开荒,一直进行耕种获利”问题属实。 经查,投诉人反映地块位于扎民胡都格嘎查南2公里处,实测面积29.78亩,为嘎查集体土地。经套合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旱地2.21亩、天然牧草地27.57亩;经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水浇地29.78亩。经套合基本草原数据库、确权草原数据库,该地块均不在草原确权和基本草原范围内;经套合2022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该地块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经与2022年耕地保护红线数据库比对,该地块29.78亩均被纳入耕地保护红线。该地块由2009年国土二调的旱地2.21亩、天然牧草地27.57亩变更为国土三调的水浇地29.78亩,扎民胡都格嘎查委员会涉嫌违法开垦草原27.57亩。经进一步核实发现,在2018年开展农村耕地确权工作时,嘎查委员会未对该地块进行确权。2019年以前嘎查委员会将该地块承包给多位村民耕种,2019年,嘎查委员会将该地块承包给村民张某某耕种。2019年以来该地块一直由村民张某某耕种,承包金缴纳方式尚不清楚。 综上所述,群众所反映的“该地块被开荒问题”属实,且在张某某承包该地块过程中存在手续不清、程序不规范问题。因此,“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扎民胡都格村村干部在2018年开展农村耕地确权工作中,将28亩天然牧草地开荒,一直进行耕种获利”问题属实。 2.关于“2023年,胡都格村村干部承包集体耕地后,将村南200亩耕地内原有的80多棵天然榆树毁坏”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地块位于扎民胡都格嘎查东南3公里处,实测面积289.51亩。经套合1999年国土一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天然草地153.09亩、疏林地136.42亩;经套合2009年国土二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有林地0.1亩、灌木林地287.17亩、农村道路2.22亩;经套合国土三调数据库显示,该地块乔木林地1.61亩、其他林地18.61亩、天然牧草地265.69亩;经套合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和2022年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该地块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经比对耕地保护红线数据库,该地块2.43亩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经比对2019年林保数据库,该地块乔木林地1.73亩、灌木林地0.25亩、疏林地287.49亩。2023年4月,扎民胡都格嘎查委员会将该地块承包给扎民胡都格嘎查村民张某某,承包年限为4年(2023年4月—2026年10月)。通过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块存在12棵采伐过的榆树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24年4月,有群众向科左中旗公安局宝龙山派出所匿名举报承包人张某某违法将该地块32棵榆树毁坏,通过宝龙山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该地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地块确有12棵被采伐的榆树根,因没有确凿证据显示此地块12棵榆树根是张某某采伐所致,故无法认定张某某存在违法毁林行为。 综上所述,群众所反映的“胡都格村村干部承包集体耕地”问题不属实,是村民张某某承包,但扎民胡都格嘎查委员会将该地块承包给张某某耕种涉嫌毁林289.47亩;“80多棵天然榆树”问题中仅发现12棵被采伐的榆树根。因此,群众所反映的“2023年,胡都格村村干部承包集体耕地后,将村南200亩耕地内原有的80多棵天然榆树毁坏”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毁草毁林违法行为,扎实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1.责成旗林草局和宝龙山镇党委、政府,压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加强林草资源管护和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2.针对“27.57亩天然草牧场被毁坏成耕地”问题,科左中旗委、政府责成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草执法中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 农牧厅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草地管理边界规范草地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3.针对“张某某承包该地块过程中存在手续不清、程序不规范”问题,科左中旗委责成旗纪委监委介入核查。 4.责成宝龙山镇党委、政府对于已纳入耕地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库的耕地,严格按照耕地进行管理,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问题发生。 5.针对“扎民胡都格嘎查委员会涉嫌违法毁林289.47亩”和“12棵榆树被砍伐”问题,责成公安部门、林草部门全面摸排、系统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坚决打击违法毁林行为。 6.责成宝龙山镇党委、政府,针对毁林毁草地块加强管理,于2026年春季完成植被恢复。 阶段性办结 无

9 X3NM202506230029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扎如达嘎查村委会侵占村民退耕还林土地1000多亩,乱砍盗伐 326 棵。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扎如达嘎查村委会侵占村民退耕还林土地1000多亩”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反映地块位于该村东北,实测面积1045亩,2005年春季在该地块落实了退耕还林项目893.2亩,涉及97户406人口。在落实过程中,退耕还林兑现台账上体现按每人口2.2亩分配到户,实际未分配到户,由村集体统一组织造林,2005年秋季验收合格后为退耕户兑现补贴。2008年10月25日,扎如达嘎查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并进行了全民公决,将该地块以每年每亩6元的价格承包给舍伯吐镇李某甲,承包期限30年(2010年1月1日—2040年1月1日),承包费用于扎如达嘎查内民用电低压改造。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仍按林地管理、林木长势良好,未发现侵占等问题。但在调查中发现,承包人李某甲于2009年7月2日一次性向扎如达嘎查委员会支付承包费18万元,嘎查委员会收到承包费后未及时转入花吐古拉镇经管站账户,同年将承包费直接用于村内民用电低压改造,改造完成后将收支票据一并送至经管站,时任经管站站长孟某某在现金结算单上签字,但未及时入账,且票据已丢失。 综上所述,该土地为村集体所有土地,且经过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及全民公决通过后承包,因此不存在侵占行为,群众投诉反映的“扎如达嘎查村委会侵占村民退耕还林土地1000多亩”问题不属实,但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因此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乱砍盗伐326棵”问题属实。 经查,乱砍盗伐地块在1045亩地块范围内。2025年2月24日花吐古拉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扎如达嘎查东北林地内的杨树被人盗伐200多棵树。经花吐古拉镇派出所调查,并经科左中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验,被采伐林木棵树为328棵。2025年4月1日,花吐古拉镇派出所将此案移交科左中旗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查处,经调查,2025年2月12日至2月14日,李某伙同申某某将投诉反映林地内部分杨树采伐后运走,经鉴定被采伐林木棵树为328棵。2025年5月8日科左中旗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将此案以盗伐林木立案,并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申某某、李某拘留。2025年5月23日、5月26日李某、申某某先后办理取保候审。2025年5月26日科左中旗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将此案移送起诉至旗检察院。 部分属实 案件查处到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制度,全面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及政策宣传。 1.针对扎如达嘎查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科左中旗委、政府责成花吐古拉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规范嘎查村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制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针对乱砍盗伐林木问题,科左中旗委责成旗检察院加快审查起诉进度,确保案件快办快结。 3.压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开展林草湿生态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切实提升群众自觉保护、自觉守法意识。 未办结 无

10 D3NM202506230016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孟根达坝牧场五分厂有人在牧场东南方向4公里处、离水源地东南方向不足300米的牧场内,建设养殖大棚,养鹅上万只。同时当地有人随意放羊,破坏湿地植被。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孟根达坝牧场五分厂有人在牧场东南方向4公里处、离水源地东南方向不足300米的牧场内,建设养殖大棚,养鹅上万只”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在牧场东南方向4公里处养鹅问题属实,但养殖数量为5000只左右。反映地块为孟根达坝牧场五分场国有土地,总占地面积6.83亩,其中在林间空地建有移动板房一处,占地面积为0.03亩;钢筋塑料可拆解临时棚舍两处,占地面积分别为1.84亩、1.31亩。为五分场支部书记王某某、村民张某某共同投资经营,林下养鹅5000只左右。通过与2023年林草湿融合数据对比显示为用材林2.69亩、防风固沙林4.14亩(二级公益林0.05亩、地方公益林4.09亩)。该养殖场所构筑物不属于永久性建筑物,未对林地造成破坏,科左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通辽市东南部,地处科尔沁沙地与松辽平原交接地带,林下养鹅符合《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关于“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等平原区,可结合营造林工程,适度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相关精神。 经现场核实,该养殖场所西北侧为孟根达坝牧场五分场芦苇泡子,该地块1500米范围内无村庄,离农户自用水源井最近距离达1500米以上,周边并无饮用水水源地,且养殖场所与泡子中间有隔离带,适度发展养殖业不影响芦苇泡子。 2.关于“同时当地有人随意放羊,破坏湿地植被”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湿地为孟根达坝牧场五分场芦苇泡子,该泡子水深1.5—3米,未发现泡子周边存在破坏湿地植被的现象。综上,投诉人所反映的随意放羊,破坏湿地植被不属实。 部分属实 加强林地管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经孟根达坝牧场与养殖场所负责人沟通,该养殖场所负责人已自行将临时棚舍拆除。由旗公安部门对林间空地搭建临时养殖棚舍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11 D3NM202506230025 1.套布海村东北侧1公里处的3亩草地潘某存在违规放牧情况。2.针对涉嫌改变耕地用途问题,潘某未将水浇地完成耕种。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套布海村东北侧1公里处的3亩草地潘某存在违规放牧情况”问题不属实。 针对投诉人反馈问题,科左后旗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地区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无法提供潘某存在违规违法放牧行为的有效证明材料。经金宝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潘某及家庭成员进行问询,并向套布海村干部及部分群众进行调查了解,未发现被举报人潘某存在违规违法放牧行为。2017年12月6日科左后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科左后旗自2018年4月1日起实行全年禁牧,持续开展禁牧宣传,加强禁牧执法,并按照禁牧标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综上群众反映的“潘某存在放牧情况”不属实。 2.关于“潘某未将水浇地完成耕种”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并调取相关影像资料,潘某已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该地块的耕种,目前作物已发芽。 不属实 向投诉人做好解释说明。 由金宝屯镇政府负责做好投诉人的解释说明工作。同时,结合科左后旗2025年禁牧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禁牧政策宣传力度和禁牧执法力度,引导养殖户“以畜定草”做好饲草储备,确保禁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已办结 无